
为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,虹桥镇人居办采取徒步巡查的方式,对集镇、主干道路开展巡查,引导广大商户、群众自觉参与农环治理,做到“门前三包”,提升农环治理水平。此次虹桥镇将困难、问题解决从“纸上谈”转变为“现场干”,进一步深化督导力度,助推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由“大刀阔斧”转向“绣花功夫”。
4月10日巡查发现,向阳村一村民在辖区内违规倾倒建筑垃圾。经了解,该村民哥哥经营的一家奶茶店进行装修拆除,产生的建筑垃圾影响过往车辆通行,遂私自将拆除垃圾倾倒至干垅里多处山边空地。该村民行为违反了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》第十五条: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、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”。根据违规事实,依据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六条:“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、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,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给予警告,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”,对当事人作出“限期清理倾倒的建筑垃圾,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”的行政处罚。目前,该村民已将违规倾倒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,并表示以后不再违规倾倒建筑垃圾。在此呼吁广大村民朋友引以为鉴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共同维护干净、整洁的人居环境。
下一步,虹桥镇将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,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,打造整洁卫生、幸福安居的美好虹桥。
青山绿水由你我共创!
责编:凌良雄
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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